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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拍卖公告
洪泽硕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山水名都二期土地
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根据《拍卖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现宣布本场拍卖的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一、拍卖规则
1、竞买人交付竞拍保证金1500万元。竞买人凭竞拍保证金收据及登记表领取竞买号牌方后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竞买人已了解拍卖标的状况,并对本规则的认同。
2、竞买为自然人的,报名时需提交与原件验证的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为法人单位的,应提交经验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拍卖人按规定收取0.1%佣金。
4、委托人对本次拍卖设有拍卖保留底价,最高应价者得,低于保留价不成交。
5、本次拍卖采取有声增价拍卖方式。即指拍卖时,先由拍卖师当众宣布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和每次叫价的加价幅度,然后再由竞买人在此基价上以加价的方式竞相叫价,叫价以公开喊叫方式进行。
6、拍卖师在竞买人应价后,以击槌的方式确认,以示成交。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委托人、拍卖人应当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价后反悔拒签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照拍卖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8、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成交价款,余款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由本公司三日内无息退还。
9、拍卖人在拍卖时制作的拍卖笔录,在拍卖成交后,应由拍卖师、记录人、买受人签名。
10、拍卖人在拍卖会开始前有权撤回拍卖标的。
二、拍卖标的说明
本次拍卖标的为洪泽硕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的山水名都二期土地,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东五街东侧、东七街西侧、东七道南侧、东八道北侧,土地面积约50亩。
三、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价款的交款期限:买受人应在2019年7月30日前将成交价款(扣除竞买保证金)和拍卖须知中应缴款项缴纳至破产管理人指定账户,成交价款和拍卖须知中应缴款项缴纳后七个工作日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30日内未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拍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拍卖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可以对拍卖标的重新拍卖。
2、拍卖标的交接过户:买受人交清成交价款和拍卖须知中应缴款项后,由委托人向买受人签发相关法律文书等,办理标的的产权过户。
3、税费说明:按照《拍卖须知》上的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标的物均以现状为准,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委托方对拍卖物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公司对拍卖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以上规则及说明竞买人均已知悉。
竞买人签名:
201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