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名都二期土地变卖须知

卖须知

 

洪泽硕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山水名都二期土地于2019年12月8日15时在淮安市洪泽区浔河花苑(人民南路6号)4幢102室进行公开变卖,现就有关的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洪泽硕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的山水名都二期土地,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东五街东侧、东七街西侧、东七道南侧、东八道北侧,土地面积约24.75亩。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包含地下是否有隐蔽管网、设施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标的物地块上的临时工棚、围墙、厕所等附着物由买受人与临时工棚、围墙、厕所等附着物之所有权人协调处理,与标的物出让人无关。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标的外观、结构(包含地下是否有隐蔽管网、设施等)、面积差异、临时工棚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其外观、结构(包含地下是否有隐蔽管网、设施等)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变卖特定前置条件:本标的物只能用于房地产开发,此次变卖为带瑕疵变卖,特定前置条件为:1、竞买人必须要与邻地块27.46亩土地抵押权人南京市四方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统一规划、整体开发的协议书(或双方在洪泽共同注册一个新的开发公司)经破产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加竞买(南京市四方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联系人顾成荣,电话13770063388)。2、买受人必须缴纳800万元共享(不包括供配电设施)费用给洪泽硕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户名:洪泽硕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开户银行: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州支行,账号:3208230101010000036793)方可办理土地过户手续。3、买受人需缴纳1500万元保证金给洪泽硕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待标的物地块联合开发项目通过规划部门验收后退还,其间无利息(如有保函也可)。4、买受人承担3万元土地评估费。5、竞买人有严重经济纠纷、有案件被法院正在执行中或在法院有失信记录的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涉及第五条第5项自然人和法人除外)。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与本公司联系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公司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前竞买人应向本公司缴纳竞买保证金1500万元。变卖成交后,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三日内无息退还。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9年12月16日前将成交价款(扣除竞买保证金)和变卖须知中应缴款项缴纳至破产管理人指定账户,成交价款和变卖须知中应缴款项缴纳后七个工作日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买受人30日内未支付变卖成交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委托人可以委托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3912058116

 

淮安市首信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